遭酷刑九死一生 周秀珍控告首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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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周秀珍原是中国石油管道局职工。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她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控告首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寄给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短信回复已签收。

周秀珍因为修炼法轮功,十六年来一家人惨遭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妹妹被迫害致死;本人被绑架十次、被劳教一次、劫持到洗脑班四次,惨遭十多种酷刑折磨、九死一生;丈夫被绑架二次、被劫持到看守所、洗脑班各一次;母亲长期在被骚扰、担心中含冤离世;儿子遭牵连生活在红色恐怖下,长期精神紧张。

周秀珍是一九九四年底幸遇大法的。得法前她是一个病魔缠身的人:30岁生完小孩后就得了病:经常大量流血(严重时得输血才能救命)、类风湿病、关节炎、偏头疼、美尼尔氏综合症、心慌心跳、高血压(最高达二百多)、内外痔疮、经常流血、解不下大便,全身肿胀,腿和脚经常肿得不能站立,还有双肩周炎。三十多岁的她,生活几乎不能自理,更谈不上照顾孩子和料理家务,拖累的丈夫都无法正常上班。到处求医,经常住院,年纪轻轻的在单位就是出了名的老病号了。四十岁不到,就已经不能正常上班了。四十五岁不得不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当时思想压力极大,心情非常痛苦,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通过学法炼功,身体明显的一天比一天好了起来。没过多长时间,她就完全变成了一个健康的人,而且没花一分钱。心里升起了从来没有过的愉快,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那么美好。是师父和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她激动得逢人便讲法轮功的奇效,告诉朋友同事们是大法把她从死亡的边缘上拉回来了,“大法太好了!师父太好了!”单位里的同事在街上见到她,对她的变化都很惊讶。唉!这周秀珍几年不见怎么变年轻了,一脸笑容,红光满面的,哪像上班时的病态样子啊!

通过修炼法轮大法她明白了生命的意义,时刻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病好了不用吃药了,她就把节省下来的一万元钱,匿名寄给老家修路。二零零零年的夏天,她去银行取二百元钱,营业员可能看错了位数给她二千元。她到家一看发现存折上写的支出二百元,这时才知道给多了。她想师父教我修的是“真善忍”,决不能要这多余的钱。她立即返回银行把多余部分退还回去了。

妹妹周玉珍,刚刚四十岁,身体就非常不好,类风湿折磨的痛苦不堪。吃饭手都不能拿筷子,饭后不能洗碗,怕冷水。特别怕风,别人从身边走过带的风都受不了。越到三伏天越怕凉,人家穿短衬衫,她得穿羊毛衫,大热天人家都找阴凉的地方,她偏偏得去太阳底下晒。同事都说她不正常。双脚又木又麻,一到晚上睡不着觉,时常在地上痛苦的走来走去。每晚只能睡两、三个小时,真是太痛苦了。她看到姐姐学大法后一身病不翼而飞了,觉得大法太神奇了,也于一九九五年五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时间不长妹妹的病就好了。而且是不知不觉好的。妹妹亲身体验到了大法真的很神奇,决心一修到底。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让人做好人,对社会、对众人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功法,却无端的遭到江泽民的残酷打压。江泽民滥用职权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使周秀珍和她的家人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等多方面的伤害。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周秀珍控告江泽民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下是她本人写的一家人惨遭迫害的事实:

一、因坚持信仰依法上访,被多次绑架,酷刑折磨,九死一生

1、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我被天安门派出所绑架关进了铁笼子。当天就被廊坊公安局接回并送进廊坊看守所。在关押期间每天从早到晚强迫劳动,监室条件非常差,又小。关了几十个大法弟子及犯人,晚上炕上地下挤得满满的,经常有大法弟子头顶便池睡觉。夜里有人上厕所,溅的脸上都是尿。就这样被虐待一个月后,又被劫持进了管道局办的学习班。到腊月二十五因不写保证,又被送回了看守所,连续非法关押了整整五个月。

2、出来后不久,因老家七十多岁的母亲有病,我买好火车票准备去探望。不料第二天正是四二五,廊坊市公安局和单位领导怕我去北京上访,当天就把我骗到离退休处,两个警察等着给我做笔录,还有两个处长(韩风忠、栾鲁滨)帮着他们洗脑。第二天他们看我车票确已买好了又不能退,才同意我走。可是他们又不放心,派了两辆车把我送到北京火车站,监视我上车,等火车开了他们才离去。在探望母亲期间,单位领导也多次打电话骚扰,并告之等回来时得他们亲自去车站接回。我们学大法做好人,却被他们禁止出入,失去了我原本应该有的人身自由,终日不得安宁。

3、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我路经北京地下通道时,被便衣绑架(后来才知道当天天安门发生了自焚事件),后被廊坊驻北京办事处送回廊坊公安一处关押迫害,之后又转移到廊坊看守所继续迫害。在被放回一个月时,身体还没完全恢复,退休处书记栾鲁宾、退休站站长马绪刚、办事员小马等,三番五次来我家,强迫我去“学习转化”,并扬言:如果不去就到我家里来办学习班。非法骚扰我,其目的是强制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4、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九日,我被廊坊市公安局警察魏某一把按住我的自行车不让我走了。硬拉着我上警车,我不配合,坚决不上车。他们非常野蛮的强拉硬拽,最终还是被他们拉上车。到了公安局被警员冯国纪拽着我的头发往牆上撞,并拳打脚踢。因我头部曾多次被打,这次再遭毒打使我的大脑昏昏沉沉,记忆不清。后来记忆力明显减退,有时说话词不达意,逻辑思维紊乱。

5、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我去天安门证实大法,被绑架到北京西城区看守所。因不报姓名,我们都被编了号。到晚上六点钟看守所开饭时间(因为我在绝食),就把我叫出去“提审”。我因不说姓名、地址,警察就开始动手打我。先是拳打脚踢,见那儿打哪儿。接着就用铁链子把我绑在审讯屋里的固定铁椅子上,然后把两臂轮换向后拧,直至我疼得喘不过气来。一会儿,又肆无忌惮的大打出手,打累了,他就坐下来休息一会儿,再接着打。一会儿强迫我蹲马步,一会儿强迫我倒撅着。就这样折磨了三个多小时才放回。当时我被打得晕头转向,浑身青一块紫一块。走路都不稳当。

第二天晚上六点钟,又是看守所开饭时间(我一直在绝食两天没吃饭了),又开始刑讯逼供我。他说:“你今天要不说,我就让你死在这里。”于是他拿铁链子将我绑在固定的铁椅子上,拿起电棍就开始电我。从头上电到脚下,尽电敏感部位。他先电我的太阳穴,然后从脸颊下来,直捅到嘴里电,再抽出来电脖子、耳朵后、头部后面。接着就是胸前、乳房、后背、两大腿根、小腹部、每个手指尖、每个脚趾尖、两手的虎口处、手心、脚心。我的惨叫声,响彻整个走廊。西城区看守所成了恐怖的人间地狱。由于强大的电流,使我身体不由自主的往起蹦,他就用脚踩住我,象打“冲击钻”一样的继续电。他累了,就坐下来休息。后来又逼着我烧师父的法像,我不烧,他就又开始电我。电的我不由自主的从绑的铁链子的椅子里滑到了地上。他就用穿着的大皮鞋使劲踩我、踹我、跺我,直到我慢慢的从地上爬起来坐在椅子上,他又接着电。累了他又坐下休息,并恶毒的把《转法轮》书放到我的脚下让我踩,我就不踩,他就强行搬我的脚踩。随后又拿起电棍电我。

就这样反复好多遍。后来他说:电棍在你身上不起作用了。就转身将他事先准备好的一米多长的粗木棍抡起来就朝我的后背猛打,只打了两下,木棍就被打断了。他气急败坏的用木棍的断头使劲戳我的肝脏和心脏部位,我疼痛的撕心裂肺,大声惨叫。他赶紧拿来非常脏的抹布塞住我的嘴。他打累了,又坐下来拿出打火机烧我的手指尖,并逼我撕《转法轮》书。我不撕,他就拿书背砍我的头。之后又把他的鞋脱下来,用鞋底打我的脚心、脚面,手心、手背,直到打得肿胀,血肉模糊时,又用他穿着大皮鞋的脚踩。我被这警察毫无人性的摧残当中,决不屈服,死也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就这样我被酷刑折磨了四个多小时,他毫无所获,灰溜溜的走了。

这时进来了一个人,看我被打成这样,问:你这是怎么了?我说是警察打的,他问是谁打的?便出去了(后听说这人是监察局的下来检查工作的)。一会儿看守所的警察们都停止了审讯。领导和一些人都来看我,看我被打的体无完肤,奄奄一息的样子,浑身上下、五脏六腑都疼痛难忍,当时我感觉自己的胸骨和肋骨已经断了,一喘气骨头都在扇动,一点也动不了了。他们有些惊慌失措,为了开脱掩盖事实,他们把我送回了监室。我连门都进不去,因门口有一点点小坡,我脚一点都抬不起来。同修和监室的犯人看我被打成这样,坚决要求见所长。“号长”把所长找来。所长一看赶快把我领到法医那里。法医看我浑身是伤,转身进屋拿东西去了。这时我跟前没有人,我突然感到耳朵什么也听不见了,接着眼睛一黑,瘫倒在地上,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当我醒来时,听见一个人说:“摸摸看有气没气?死了没有?”我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看到了彩灯打出的几个字;“北京急救中心。”他们往下抬我时,我才知道我被他们戴上了手铐、脚镣。这时他们看我醒了,还说我是装的。在急救中心,给我照了像,做了浑身检查,查的结果不告诉我。但我从医生的问话中,确定我胸骨和肋骨被打断了。

回到看守所我几乎成了废人,上厕所得同修们把我抬起放到厕所,她们帮我蹲下,帮我站起来。睡觉也得别人抬过去。并且咳嗽不停,一咳时五脏六腑都疼,还不停的吐白沫子。尿的都是血。当时真是痛苦极了,真是生不如死啊!后来犯人发现我尿血了,就报告了狱警。在我勉强能站立起来时,大约在第七天,他们把我拉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把我扔到路边,他们就跑了。我拖着疼痛的身子,艰难的步子叫了一辆出租车把我拉到公交车站,才坐车回到了家。

因公安局、单位到处找我,四天后,我带着满身的伤痕,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涯。我这次在北京西城区看守所遭到了残忍的毒打,差点失去生命,给我精神和肉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被告人协同警察犯了故意伤害和刑讯逼供以及虐待监管人员罪。

6、二零零一年元月二十三日下午,我因经过天安门地下通道被天安门警察无理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关进了铁笼子里,晚上被非法转移到紫金山派出所,提审做笔录,折磨我一夜。第二天被廊坊驻北京办事处送回廊坊公安局一处。警察魏××把我铐到暖气管上,先是左右开弓打脸,手打痛了又戴皮手套打,皮手套打烂了,又找一本装有塑胶皮的新书,又左右开弓的打脸,直到打累了,才将我送进看守所继续迫害。

7、二零零二年一月初,我和同修再次被绑架。路上因我喊“法轮大法好”被廊坊市公安局警察冯国纪拽着头发拳打脚踢,用拳头猛打我的头部。同时拽着我的头发往牆上猛撞,当时我感到晕头转向,头顶的头发被薅掉一大把。之后,就又送我到月城洗脑班,我绝食抗议,被罚站,多次野蛮灌食。

8、二零零六年二月我被廊坊市公安警察非法绑架到廊坊洗脑班,强行转化,强逼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我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让炼?为什么剥夺我信仰自由的权利?法轮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认定法轮功就是好,所以在洗脑期间我不配合他们,坚持修炼到底,不“转化”。他们就劳教我两年。送保定劳教所,因身体不适,劳教所拒收,才被放回。

9、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上午,我在固安县牛驼镇赵各庄集市上向民众免费发放“神韵光碟”时,遭恶人告,被警察绑架。在看守所被关押的半个月里,既不让家属见面,也不告诉家人关在哪里。

二、妹妹周玉珍被迫害致死,母亲在长期红色恐怖下含冤离世

妹妹周玉珍一九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上访回来后被非法关押在廊坊看守所一个月后,被市公安局一处勒索所谓的保证金四千元。又被关押在“月城洗脑班”三个月,遭到洗脑精神迫害,逼迫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从洗脑班回来后,被单位勒索二千元。当时单位领导是崔建新,属于单位610的。这期间我妹被非法停发了工资。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我妹妹周玉珍因参加集体炼功被绑架,关押在管道局经警大队两天一宿。放回不久,单位厂长陈福红怕影响了自己的身名利益,于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公布了开除妹妹厂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将此决定印了二十八份,抄报局610、人事处,抄送公司领导、各部室、金光道居委会、新开路派出所等。当时同事们都非常同情我妹妹,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好的人会被开除公职?他们说心里特别难过,有的还到妹妹家来安慰她。

周玉珍在二零零零年上班期间,一天她们单位领导陈福红把开发区管委会的人弄来了八、九个,把我妹叫到办公室。陈福红象审犯人一样,“啪”!把桌子一拍,大声吼道:“周玉珍!你知道你是谁吗?”我妹说:“我是犯人吗?我一个弱女子,我犯什么法了?我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还是偷你单位东西了?你这么对待我!我信仰真、善、忍有什么错?!”陈福红无言以对,耍无赖地说:“你就得听我们的,我们说你是啥就是啥。你杀人放火我不管,就不许你炼法轮功!”他们让我妹表态放弃修炼法轮功。我妹坚决抵制并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

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在我妹流离失所期间,被绑架到看守所,遭到警察吴某某毒打。用四棱棍子把妹妹的腿撬起来,打她的双脚心(因为他们逼她踩师父像,她不踩)。一直打的他们打不动为止。把我妹浑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在看守所呆三天后被送到洗脑班迫害了两个月。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日,在管道局610罗恩浦、郭海英的授意下,他们纠集了一伙人(其中有在洗脑班做转化工作的人),围住妹妹的家。从中午一直到晚上,妄图再次绑架她去洗脑班,接受他们的精神迫害。我妹坚决抵制,不给他们开门。直到晚上他们走后,我妹无奈离开了家,过起了有家不能回的日子,流离失所大约半年左右。

在被告人和中共十六年的血腥镇压中,我们不但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而且经济上遭到了严重损失。我妹妹十几年来无任何生活来源,经常靠亲属资助维持生活。她曾多次去管道局找有关部门讨要工资,但是都被他们以种种借口拒绝。并让她写保证脱离法轮功。在中共这种精神与经济双重迫害下,使我妹妹的身体每况愈下,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含冤离世。

还有我年迈的母亲,也是在这场迫害中悲愤离世的。儿女们一个个惨遭迫害,不是这个被绑架了,就是那个被劳教了,老人每天以泪洗面,吃不下,睡不好,忧心忡忡,最后一病不起。在老人最后的日子里,天天盼望能见上女儿一面,都没能如愿。作为女儿的我不但没有看上老人最后一眼,连送葬都没能回去。每当想起这事我心里都很难过,觉得对不起自己的母亲。因那时我正在流离失所,公安局到处找我。果不然就在母亲出殡时,他们还到我家去找我,去打听我的下落。

三、丈夫刘洪和儿子遭受的迫害

我丈夫刘洪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和我一起去北京依法上访,为师父、为大法讨个公道,被廊坊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回来,关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了十五天,每天强制劳动十五小时左右,而且不许坐着干活,要蹲着干活。每顿饭鸡蛋大小的两个玉米面窝窝头,手指头大小的一块咸萝卜,脚也蹲肿了。每天要交八元五角钱的生活费。从看守所出来后,直接送到单位办的转化班,关押了近三个月。这段时间,没有工资,还得给关押的地方交每天十元钱的生活费。出来后三个月只发生活费。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廊坊610把我丈夫从家中绑架到廊坊月城洗脑班,洗脑迫害半个月,强迫他违心的写攻击师父、攻击大法的“四书”。逼迫他说出我在哪?(因当时我流离失所)让他找我回来送洗脑班。后来每到所谓敏感日,单位就把我们看管起来,剥夺人身自由。

儿子在这场迫害中也遭受到了极大的精神摧残。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时,他正在石家庄上大学。十月十八日,他爸爸去学校告诉他,我们要去北京上访了,要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生死未卜。一旦我们要回不来,你今后要照顾好自己,就把邻居某某(因他们和我们相处的很好)当成亲人吧。有什么事就和他们商量,他们是好人,会帮助你的。要不然,你就跟我们一起去上访。儿子当时听了他爸爸的这番话,惊呆了,不知说什么好。这突如其来的事,对一个还没毕业的孩子,是怎样的一个精神打击!又是怎样的心灵上的摧残,可想而知!孩子直到他爸爸离开,一句话都没说出来。在学校里,孩子也承受了很大精神压力,学校一次次找他,逼他放弃信仰。

那时我们夫妇就是这样离开了家,抱着壮士一去不复还的心,去北京上访,为了我们身心健康、受益无穷的大法、为蒙受不白之冤的师父讨回公道!

以上是我们一家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也是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冰山一角。这就足以证明这场迫害的惨烈,就足以证实被告人涉嫌触犯的种种罪行。

这里我们只追究江泽民一人的违法责任,其他涉案人员暂不追究,因为他们是执行了江泽民的违法指令,他们也是受害者。

综上所述,我们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所犯《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侮辱罪、诽谤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剥夺公民劳动罪》。要求赔偿我们的一切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并要求国家赔偿。

要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提起公诉,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将江泽民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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